镇抚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万户府下镇抚司官。二人,蒙古、汉人参用。上万户府所属为正五品,中万户府从五品,俱金牒; 下万户府所属正六品,银牒。明朝于各卫镇抚司设,二人,从五品,掌本卫刑名。设于千户所千户下二人,初正六品,后改从六品,掌狱事,无狱事则管军,百户缺则代之。又,明初曾置都镇抚司,总领禁卫,设都镇抚、副镇抚。后改宿卫镇抚司,设宿卫镇抚。洪武三年(1370)改留守卫,制同诸卫。
官名。元代诸卫、诸万户府、各亲军都指挥使司,都有镇抚,掌镇抚事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·七》。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万户府下镇抚司官。二人,蒙古、汉人参用。上万户府所属为正五品,中万户府从五品,俱金牒; 下万户府所属正六品,银牒。明朝于各卫镇抚司设,二人,从五品,掌本卫刑名。设于千户所千户下二人,初正六品,后改从六品,掌狱事,无狱事则管军,百户缺则代之。又,明初曾置都镇抚司,总领禁卫,设都镇抚、副镇抚。后改宿卫镇抚司,设宿卫镇抚。洪武三年(1370)改留守卫,制同诸卫。
官名。元代诸卫、诸万户府、各亲军都指挥使司,都有镇抚,掌镇抚事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·七》。
僧官名。金置,见“道正”。
官名。元置。掌司天监教学行政事务。员额二人,从九品。
吏员名。元置,属中书省,员额五十人,掌传宣命令及给使差遣之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主司殴驱疫鬼。由武士充任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方相氏,狂夫四人”,“掌蒙熊皮,黄金四目,玄衣朱裳,执戈扬盾,帅百隶而时难,以索室驱疫。大丧,先柩。及墓、入圹,以戈
市政府的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若市因实际需要,得增设港务局,将工务局办理的河道、港务及船政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,主官为局长。
官名合称。东汉灵帝中平五年(188)初置,领西园军,以镇压黄巾起义。据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李贤注引乐资《山阳公载记》,八校尉即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,屯骑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,议郎曹操为典军校尉,赵融为助军
又作“尚书房”。清朝教习皇子、皇孙读书处。例选翰林官分侍讲读,教习国史、圣训、经籍、诗词及满、汉文字等。择大臣二、三人充总师傅,综领督学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达奚长儒传》:“宣政元年 (578),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。”正五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达奚长孺传》:“宣政元年(公元578年),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
①五种官名合称。先秦典籍所载说法不一。或说为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。亦指五行之官和五方之官。②女官名。西汉宫中女官有五官,秩视三百石。③司历之官。唐朝司天台 (太史局) 以春官、夏官、秋官、冬官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上》:“副子生南台治书道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