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都水使者

都水使者

官名。西汉于太常、少府、大司农、三辅等处均设都水官,管理河渠陂池灌溉,武帝时以都水官多,置左、右都水使者总领三辅都水官,或称领护三辅都水,不常置。东汉省。三国魏置水衡都尉管理全国河渠灌溉水运事务,或说亦置都水使者。西晋省水衡都尉,置都水使者为都水台长官,行其职,四品。南朝宋孝武帝初一度废,改置水衡令,寻复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改置“太舟卿”。北魏仍置,员一至二人,孝文帝大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四品中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上。北齐置二员,从五品。隋初置一员,从五品。文帝开皇三年(583)省,十三年复置,仁寿元年(601) 改名都水监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复名都水使者,为都水监长官,正五品,后改名都水令。唐初复旧,旋改都水令,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又复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司津监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,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名水衡都尉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旧。员二人,正五品上。北宋初不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复置为都水监长官,员一人,正六品,总领水利工程,有重大急务则亲临处理。或置外都水使者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)省。参见“都水台”、“都水监”。


官名。汉朝始设此官,掌管池沼灌溉,保守河渠,为都水官之长。秦设都水长、丞,汉少府、水衡都尉等都设都水官,因都水官太多,汉武帝设都水使者为统率。东汉设河隄谒者,不设使者。魏设使者。晋置都水使者,河隄谒者为其属官。隋称都水监。唐有时称监,有时称使者。宋朝也是这样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晋书·职官·都水使者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、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都水监》、《宋史·职官五·都水监》,参看“都水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殿中帐吏

    官名。晋朝置。管理宫中铺设。《晋书·范坚传》:“时廷尉奏殿中帐吏邵广盗官缦三张”。

  • 侍御史中丞

    官名,汉置,为侍御史之长官,西汉时在殿中兰台,掌图籍秘书,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东汉时领侍御史十五人,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群吏奏事,有违失者劾奏。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、大封拜

  • 帮办翼长

    官名。清朝神机营总理文案处之职官。咸丰十一年 (1861) 设,二人。位翼长、委翼长之后。协掌章奏文移。

  • 经制边防财用司

    即 “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”。宋代“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”的简称,见该条。

  • 司言

    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,属尚宫局。掌承敕宣付,别抄以授司阍外传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宫中女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尚宫的属官,掌宣传奏启。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。其下有典言二人,从

  • 左廪

    官署名。战国齐置。主管粮谷收藏与供应。《十六金符斋印存》卷一第一号: “左廪之鈢。 ”

  • 长安县狱

    监狱名。汉始置,《汉书·尹赏传》载:“赏以三辅高第选守长安令,得一切便宜从事。赏至,修治长安狱,穿地方深各数丈,致令辟(令辟即砖瓦)为郭,以大石覆其口,名曰虎穴。”汉代县廷置有狱司空,即是管理县狱之吏

  • 翰林待诏

   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置,以张说、陆坚、张九龄等为之,掌四方表疏批答,应和文章。其后,以中书省务剧,文书多壅滞,乃选文学之士,号“翰林供奉”,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,开元二十六年(738)演

  • 大理评

    官名。评亦作平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末魏建国初置,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 改为廷尉评。北魏置。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,一员,正六品。隋朝沿置,正六品下,掌审核刑狱,文帝开皇三年(583)罢。

  • 中大人

    东汉时对年长有权势之宫女称谓。《后汉书·邓皇后纪》: “时宫婢出入,多能有所毁誉,其耆宿者皆称中大人”。官名,三国时句丽国派驻沃沮的使者,总领沃沮之事。当时沃沮臣属句丽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东夷传》:“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