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舰少监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造舰事务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造舰事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供府署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仓督,隶司农寺导官署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 ,于诸州府置,以京官以上充任,领判官之职,助理郡政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改为司录参军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复旧名。官名,简称“签书”或“签判”,掌
居官守职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: “有官守者,不得其职则去。”
官署名。简称职方司。明清兵部四司之一。掌理各省之舆图、武职官之叙功、核过、赏罚、抚恤及军旅之检阅、考验等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职方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
本义是主管一郡的政务,也代指郡守。《汉书·云敞传》:“唐林言,敞可典郡,擢为鲁郡大尹。”
官名,汉置,为郡国上计书佐的简称,汉朝郡国置“上计吏”,掌到京城送计簿、汇报郡况,佐上计吏到京城向三公汇报情况的称上计书佐,是临时性的。其后,魏晋南朝因之,隋以后无。参看“上计吏”条。
即“扎尔固齐”。
即“南大王院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医治畜兽等事。置使、副使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