赐号
清朝赐称号嘉美诸王之制。凡初封亲王、郡王,均奉旨加给封号,称赐号,颁给册宝册印。其子孙承袭时,封号不变,册宝不换,仅在封册内增注承袭者姓名。亲王、郡王皆依赐号排定班位,次序。亲王依次是礼亲王、睿亲王、郑亲王、豫亲王、肃亲王、庄亲王、恭亲王、醇亲王、庆亲王、怡亲王。郡王依次是克勒郡王、顺承郡王、端郡王,定郡王。贝勒以下,不给封号。亲王、郡王死后,均赐予谥号,于其封号之下加一字为谥。追封者不予谥。贝勒以下兼一品官职者,予谥与否,请旨定夺。兼二品以下官职者,不请谥。
清朝赐称号嘉美诸王之制。凡初封亲王、郡王,均奉旨加给封号,称赐号,颁给册宝册印。其子孙承袭时,封号不变,册宝不换,仅在封册内增注承袭者姓名。亲王、郡王皆依赐号排定班位,次序。亲王依次是礼亲王、睿亲王、郑亲王、豫亲王、肃亲王、庄亲王、恭亲王、醇亲王、庆亲王、怡亲王。郡王依次是克勒郡王、顺承郡王、端郡王,定郡王。贝勒以下,不给封号。亲王、郡王死后,均赐予谥号,于其封号之下加一字为谥。追封者不予谥。贝勒以下兼一品官职者,予谥与否,请旨定夺。兼二品以下官职者,不请谥。
八位主要官员。伯是官名,其职权是掌管一方诸侯,八伯是八位各掌一方诸侯的八位官员,相传尧和舜时都有八伯。见《尚书大传·虞夏》。
见“出使大臣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属官,佐大冢宰卿、小冢宰上大夫处理府中事务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左、右拾遗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拾遗(今正言)为小谏,又曰遗公”。
官名。春秋置。①供使役的贱臣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 “人有十等”,“王臣公,公臣大夫,大夫臣士、士臣皂、皂臣舆、舆臣隶”。②军吏。掌车舆辎重。《淮南子·兵略训》: “收藏于后,迁舍不离,无淫舆,无遗辎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领左右府”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丝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掌中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