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校所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审定宫廷仪礼用乐。世宗大定 (1161—1189) 初,命参校唐、宋之制订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审定宫廷仪礼用乐。世宗大定 (1161—1189) 初,命参校唐、宋之制订立。
官名。即“理刑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明清对奉皇帝委派而特办某事官员之称呼。清制,其三品以上者称“钦差大臣”。均属临时性差遣,事毕则解任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司刺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,汉时齐国置,掌王后钱财衣物等出纳及库藏。《汉书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齐中御府长信病。”
即“笔帖式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正副各一,共二人。主管天王乘舆,官阶为职同检点。参见“典舆长”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长官。简称奉天司郎中。乾隆六年 (1741) 设。蒙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宋朝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置,位在后苑内品下。宦官职名。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宋朝功臣号。以赐诸班直将士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见“巡抚大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