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
官制用语。行施政令,执掌政务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成王少,周初定天下,周公恐诸侯畔周,公乃摄行政当国……行政七年,成王长,周公反政成王,北面就群臣之位。”
官制用语。行施政令,执掌政务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成王少,周初定天下,周公恐诸侯畔周,公乃摄行政当国……行政七年,成王长,周公反政成王,北面就群臣之位。”
官名。南朝齐置。《南齐书·王玄载传》: “以玄载士望,板为徐州刺史、持节、监徐州豫州梁郡军事、宁朔将军、平胡中郎将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,有冤者到钟院击钟,以达于皇帝。始置于太祖时,穆宗时废,保宁三年 (971),景宗下诏恢复,并铸钟刻诏,说明所以废置之意。官署名。辽太祖神册六年置,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
民国初置国务院,设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,总理和总长,均称“国务员”。国务会议的成员。北洋政府时期国务总理与各部总长同为国务员,组成国务会议,会议时以国务总理为主席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中高道悦自治书侍御史迁此。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未见。
西周春秋时期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。其时不但庶人、工商的户数用室计算,如《诗经·周颂·良耜》: “百室盈止,妇子宁止。”《论语·公冶长》:“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如丘者焉。”就是大夫、诸侯以至于王,也都可以称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,在右羽林军大将军下。
隋唐以后对中央行政机构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之总称。隋朝始设。初称吏、礼、兵、都官、度支、工,寻改都官为刑部、度支为民部。唐高宗登基(649),改民部为户部。秦汉时,九卿分掌中央行政事务。
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、启本行文时的加衔。洪武十四年(1381)令翰林院编修、检讨、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、正字、赞读考驳诸司奏、启,平允则署其衔曰:“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”,
即“郭什哈昂邦”。
僧号。藏语“朱必古”的蒙古音译,亦作“胡图克图”、“胡土克图”。藏传佛教中大喇嘛之名号,俗称“活佛”。教中认为其身故之后能转生于世,永继佛号。称呼毕勒罕呼图克图,均载名于理藩院名册,一切袭封事宜皆由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