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造提举司
官署名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隶于工部所属之将作司,设正提举一人,副提举二人。掌兴建造作之事。十年罢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隶于工部所属之将作司,设正提举一人,副提举二人。掌兴建造作之事。十年罢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礼仪院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,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山东、山西、察哈尔右翼、绥远城、归化城刑事、民事案件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设奉天、吉江、山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方相氏属吏。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:“是服也,狂夫阻之。”孔颖达疏引韦昭说: “狂夫,方相氏之士也。”《周礼·夏官·序官》: “方相氏,狂夫四人。”参见“方相氏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火器营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于营总内拣补。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、总统大臣统领之下,掌内火器营训练之事。
唐代称宰相为南司,因其在宫禁的南边;称宦官为北司,因其在宫禁的北边。南北司指宰相和宦官。
官名。大夫的辅佐官吏。《管子·度地》:“大夫、大夫佐各一人,率部校长官佐各财足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,为地位最低的一班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为最低的一班。
官名,清朝末年置,掌主农工商政令,专司推演实业,以厚民生。副大臣贰之。属官有左右丞、左右参议各一人,郎中十二人,员外郎十六人,主事十八人,艺师、艺士各二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,参看“农工商部”条。
官名。唐朝为起居郎、起居舍人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起居郎为左螭,舍人为右螭,又并为修注”。宋朝为修起居注、起居郎、起居舍人等官省称。
官名。掌地理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土训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史二人,徒八人”。“掌道地图,以诏地事。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,以诏地求。王巡守,则夹王车”。郑玄注: “‘道’,说也。说地图九州形势山川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