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考察

考察
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为考核官吏之法,分京察和外察,通称大计。分见“京察”、“外察”。


明清考课官员方法之一。明制,考察京官称为京察,考察外官称为大计。考察要发现和纠正贪、酷、浮躁、不及、老、病、罢软、不谨八种不正常情况,贪指贪污受贿;酷指为政酷虐;浮躁指轻浮急躁;不及指才力不够,不称其职;老指年事已高,力所难及;病指身患疾病,影响正常职守;罢软指软弱而无魄力;不谨指作风不严谨。京察每六年一次,逢己、亥之岁举行,四品以上者采用自陈的方式报请皇帝裁决。但给事中和御史亦可对四品以上官员进行“京察拾遗”,凡经检举出有八条之嫌者,均须追究处置。五品以下由吏部会同都察院进行考察,老病者致仕,浮躁、不及者降调,罢软、不谨者闲住,贪、酷者贬为民。大计每三年一次,逢辰、戌、丑、未之岁举行。州县以月计上之府,府上下其考,以岁计上之布政司。至三岁,抚、按通核所属事状,造册具报,亦按八种不正常情况以致仕、降调、闲住、为民分别处置之。大计中被罢官者,不复叙用。清沿明考察之制而略有变动。京察每三年一次,逢子、卯、午、酉岁举行,以四格叙功劳,八法定处分。四格指守、才、政、年,守有廉、平、贪之分,才有长、平、短之分,政有勤、平、怠之分,年有青、中、老之分,依此为准而综核之,就其成绩分为三等,一为称职,二为勤职,三为供职。八法是对于八种不正常情况的处分、贪与酷者革职提问,罢软与不谨者革职,年老与有疾者休致,才力不及与治事浮躁者酌量降调,虽有加级纪录不得抵销,大计亦三年一次,逢寅、申、巳、亥岁举行。先由各省督抚和府、州县官考课所属官吏,将考课情况报送吏部考功司,吏部考功司会同都察院审核批复。大计亦以“四格八法”为依据,对照评比官吏的政绩与职守状况,与京察相同。所不同的是,大计中除评定正常的三等考绩(即称职、勤职、供职)外,另选卓异者予以重奖。卓异指政绩与职守情况优异,其具体条件如下:所管范围内无乱摊派杂税,无滥施刑罚,无滥窃事情发生,钱粮赋税无拖欠,仓廪丰实,民人各得其所等。各地卓异者的比例分别为:行政长官每十五人中评选一个,僚属和一般吏员每一百三十人中产生一名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殿中侍御史里行

    官名。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始置,选三丞以上曾任知县人充任,掌纠绳百官,肃清纪纲。任职满二年除正任御史再供职二年即除三司或开封府判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罢。

  • 同佥储政院事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储政院的佐官,员额二人,秩正四品。

  • 场人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管理国家农圃,种植瓜果菜蔬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场人,每场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国之场圃,而树之果窳珍异之物,以时敛而藏之。凡祭祀、宾客,共其

  • 匦使院

    官署名。唐武则天为了告密的需要,于垂拱二年(公元686年)接受鱼保宗的请求,置匦四只,共为一室,列于庙堂,分四门以受四方所上之书。“匦”以铜铸成,是投放上书的匣子,四匦分别涂以象征方位的颜色。东面的涂

  • 曲豆局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长秋寺中山署。

  • 督饷侍郎

    官名。明万历二十五年(1597)起以右侍郎一人督办辽饷,四十七年遂正式置官一人,不治部事,驻天津,专督辽饷。崇祯(1628—1644)间,增设三、四人,分督辽饷、剿饷、宣大饷。官名。明万历二十五年(公

  • 化分矿质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劝业道或矿政总局附设机构。宣统二年 (1910) 始设。掌化验本省矿质成分,分辨优劣。置局长一人,由劝业道或矿务总局总办兼充。经理一人,技师一或二人,以谙矿学者充任。另置书记等。

  • 左右监门将军

    武官名。隋开皇中置,为左右监门府的主官,见“左右监门府”。

  • 主客曹

    官署名。①尚书曹名。或作客曹,西汉始置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 成帝建始四年(前29),“又置尚书五人,一人为仆射,而四人分为四曹,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之事,各有其任”,“其四曰主客曹,主外国夷狄事。”东汉初

  • 特牛都尉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从九品上。参见“特牛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