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罚直

罚直

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,称为罚直。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。直指铜钱数,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上爵

    上等爵位,高级爵位。《商君书·错法》:“明王之所贵,惟爵其实,爵其实而荣显之。不荣,则民不急列位,不显则民不事爵。爵易得也,则民不贵上爵。”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令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。”

  • 左骁卫上将军

    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初置,一员,从二品,为左骁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豹骑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守诸门,在皇城四面、宫城内外,则与左卫上将军分知助铺。宋朝置为环卫

  • ①西周时期典狱官审问罪犯的程式。②官名。西周时期负责审问罪犯的官吏。

  • 朴大真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檐衣人为朴大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
  • 内尚食局典御

    官名。隋于内侍省置内尚食局,掌中宫膳食之事,置典御及丞各二人。

  • 国子学

    ①国立儒学最高学府。西晋武帝咸宁(275—280)中置,隶太常,设国子祭酒、博士各一员,助教十五员,以儒学经典教授生徒。东晋时,博士、助教员数时有增减。南朝宋置国子祭酒一员、国子博士二员、国子助教十员

  • 次县

    县的等级之一。东汉时分县的等级为大、次、小三等;东晋时间亦采用此制。参见“大县”。

  • 减俸

   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减俸为文官惩戒的第三种。时间为一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、三分之一以下

  • 水部曹

    参见“水部”。

  • 典织

    官名。隋炀帝所置女官,尚工局司织副贰,二员,从七品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