粮储司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粮石之出纳,入则储仓,出则口粮俸饷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粮石之出纳,入则储仓,出则口粮俸饷。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十一等,低于男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五品。爵位名。北魏始置,秩从五品,地位在开国县男之下。
官名。主宿卫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载,平帝元始元年(后1)更名期门为虎贲郎,置虎贲中郎将统领,秩比二千石。隶属光禄勋。然据《王莽传》,似为元始三年以后事。东汉因之。主虎贲禁兵。光武帝、明帝时常以侍中兼
官名。明置,掌长陵等处守陵太监,常设一人。为司礼监外差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。员额一人,辖十二陵掌印、佥书、工部厂掌司等官。每年清明,亲率各掌印来京,奏添土木。每岁办进松花、黄连、茶、核桃、榛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豫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乐”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设,属工巡总局。三十二年,改隶巡警部,旋归民政部直辖。收轻罪犯人,令习工艺,使之改过自新; 又酌收贫民,教以谋生之技。设正四品监督一人,管理所务。清末京师地区的劳教
州分职吏名。晋置,见“都水从事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家令寺司藏署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、掌征伐、驻守或奉诏出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正始元年,太守弓遵遣建忠校尉梯儁等奉诏书印绶诣倭国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军官,统领右铁鹞子军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牧人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国家的牧业生产,下设典牧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参见“牧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