籍田司
官署名。北宋置隶,太常寺,设籍田令为长官,掌皇帝籍田之事,于皇帝所籍之田种植五谷蔬果,兼管藏冰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置,属太常寺。主官为籍田令,掌皇帝的籍田耕耨出纳之事,种植五谷蔬果,藏冰以待用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隶,太常寺,设籍田令为长官,掌皇帝籍田之事,于皇帝所籍之田种植五谷蔬果,兼管藏冰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置,属太常寺。主官为籍田令,掌皇帝的籍田耕耨出纳之事,种植五谷蔬果,藏冰以待用。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刑罚书记的官吏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无乃不堪君训而陷于大戮,以烦刑史。”顾炎武《经义述闻》卷二一:“刑史谓刑官之史,掌刑书以赞治者。”刑官下属小吏,掌刑书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君
官名。金置,为太子属官,正九品,与令共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詹事院》。
官名。明清皆置,正六品。明代通判掌理粮储、马政、军匠、薪炭、河渠、堤涂之事;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、平禁争伪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
官署名。金置,掌镇抚人民、讥察边防军旅之事,仍专管猛安谋克,教习武艺及令本土纯愿风俗不致改易。其官有使,正三品;副使正四品;签按察司事,正五品;知事兼安抚司事,正八品;知法员,从八品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宋代府审判机构之一。宋代重要的州多改称为府,改府的州,其州院亦改称府院,职掌则相同,惟州院的主官为录事参军,府院则为司录参军。府院所附设的监狱称为府院狱。参见“州院”。
官名。隋太仆寺有牛羊署,置令及丞,掌牧养牛羊之事。炀帝时罢。
即“三司推勘公事”。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司次官,省称为小兵部,佐兵部中大夫掌本部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为兵部司长官,称兵部下大夫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七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从七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