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显文阁”。
官名。原名东园主章丞,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木工丞,属将作大匠,为木工令副贰。掌大材,以供东园大匠修造所需。成帝省。官名,汉置,属将作大匠,佐长掌建宫殿用的大木材。参看“木工长”条。
军官名。民国时期军事机关和部队中设置,为所在机关和部队的幕僚长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部的副长官,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仪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朝为正八品,协助司籍、典籍掌管四部经籍,教授笔札之事。宋属尚书内省,员二人,正八品,职掌如故,金同唐、宋制,置二人。明朝置为宫中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军政部陆军署所属有交通司,以司长为主官,司内分设计、电信、运输三科,其职掌如下:一、交通人员教育、考绩及其补充事项;二、交通网之设计及器材购办修理事项;三、通信计划实施,设备补充事项
官名。即太仆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仆卿。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职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四人。俱奏补。佐参议审议法令。
明朝按察司佥事之别称。
即东、西、南、北中郎将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官名合称,即东中郎将、西中郎将、南中郎将、北中郎将。详见各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