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处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税务管理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理全国税务事宜。置督办税务大臣一人,会办大臣一人,提调一人。下设一、二、三、四四股及收发处,分理海关、常关及庶务。
官署名。中国的关税权原掌握在外国人手里,清末拟收回关税权而设税务处,专管海关税务,然也未真正实现。参看“税务司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税务管理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理全国税务事宜。置督办税务大臣一人,会办大臣一人,提调一人。下设一、二、三、四四股及收发处,分理海关、常关及庶务。
官署名。中国的关税权原掌握在外国人手里,清末拟收回关税权而设税务处,专管海关税务,然也未真正实现。参看“税务司”条。
宫名,三国魏明帝郭皇后居此宫,故为之代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后妃传·明元郭皇后》:“明帝即位,甚见爱幸,拜为夫人……帝疾困,遂立为皇后。齐王即位,尊后为皇太后,称永宁宫。”
官名。清朝福建船政长官。同治五年(1866)置。一人,特简。初为钦差大臣,正二品,光绪四年(1878)后,曾数次由地方巡抚、总督、将军等兼任,品秩不定。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。
东宫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掌东宫护卫,见《南史·昭明太子传》。
官名。① 掌宗庙祭祀祷告之赞词。殷朝始置。《殷虚文字甲编》第三九一六片: “贞祖丁祝用,王受年。 丁丑卜, 贞其求年于河, 祖丁祝用。 贞
① 尚书台之职。《后汉书·郑弘传》: “弘奏以为台职虽尊,而酬赏甚薄”,“请使 (尚书) 郎补千石令,令史为长。”②魏、晋、南朝指朝廷禁省之官职。《晋书·范宁传》: “又郡守长吏,牵置无常,或兼台职,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设,旋并入海军部。掌本部及海军之经营费用,并稽核煤粮、服装、物品等。初辖会计、收支、储备、庶务四科,三年,省会计科。置司长
清末专为同治的瑜、珣、瑨、三妃设置的药房。属内务府,有医师二、三十人。清代内务府档案中有关于寿药房的档案。
即“推直官”。
汉朝郎官的一种,以财物为郎官者之称。《汉书·司马相如传上》:“以赀为郎,事孝景帝,为武骑常侍。”注:“师古曰:赀,财也。以家财多得拜为郎也。武骑常侍秩六百石。”
①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八年(1271)分京城侍卫亲军为右、左、中三卫,皆秩正三品,以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为正、副长官。负责宫禁侍卫以及皇帝出行时扈从,并兼屯田。下辖镇抚所、行军千户所十个、弩军千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