盘水加剑
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。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,即盘水加剑,至请室谢罪,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 “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,间谴何则,白冠氂缨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”。
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。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,即盘水加剑,至请室谢罪,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 “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,间谴何则,白冠氂缨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”。
官名。晋朝置,职掌同平南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,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皆较平南将军进一阶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二品中。参见“平南将军” 。
军官名。宋代雄略军有马军、步军,马军属侍卫马军司,步军属侍卫步军司。军署都指挥使;军下分若干指挥,每指挥置指挥使。见《宋史·兵志一》。
泛指掌山林水泽之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有山虞、泽虞、林衡、川衡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。”注:“工商衡虞虽不垦殖,亦取其税者,工有技巧之作,商有行贩之利,衡虞取山泽之材产也。”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元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。提举,意思是“掌管”。元代有许多名称不同的提举司,如兵部所属的大都陆运提举司,工部所属的织染人匠提举司等,皆设提举,或为该司长官,或为副贰之职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
晋及南朝时称太常所居官署为太常府。
官名。见“太子厩牧署典乘”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卫尉,掌旅贲卫士,以备非常。东汉省并公车司马令。旅:众也。贲:奔也,言为奔走之任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女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、改尚书内省官制,置内宰二人,副宰四人。总率其属以行内治,并掌外省六曹所上之事。
汉朝官秩等级名,本级官吏月俸谷七十五石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:“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,秩比八百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