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御令
参见“监御曹令”。
参见“监御曹令”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蒋琬传》:“(蒋琬)子斌嗣,为绥武将军、汉城护军。”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蒋琬传》:“子斌嗣,为绥武将军、汉城将军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野庐氏置,北周沿置,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野庐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野庐氏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主管财税收入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职内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四人,史四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邦之赋入,辨其财用之物,而执其总。以式官府都鄙之财入之数,以逆邦国之赋
监狱名。清代自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推行“新政”以后,要求各省改置新监,各省因财力风气不同,并不能普遍推行,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法部行文限期于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以前一律告竣,各省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宣统三年 (1911) 改隶军学处。掌拟辎重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订辎重队操法,核议辎重队应用车辆、马匹、械器,考察所属学堂
宋朝校对黄本书籍官省称。官名。清置,见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档房”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温泉汤监次官,置二员,从八品上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
君主宠爱之臣。《韩非子·奸劫弑臣》: “必将以曩之合己,信今之言,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”。君主所宠幸的近臣。《韩非子·奸劫弑臣》:“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……必得以曩之合已信今之言,
官名。东汉末州郡置。《三国志·胡综传》:“(孙)权为讨虏将军,以综为金曹从事。”但非定制。北齐司州置,为金曹长官,视从八品。隋朝雍州沿置,品同北齐,高祖开皇十二年(592) 改为参军。参见“金曹”。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