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的宰相、翰林学士、御史称三告官。宋沈括《梦溪笔谈·故事二》:“国朝之制,在禁中唯三官得告:宰相告于中书,翰林学士告于本院,御史告于朝堂,皆用朱衣吏,谓之三告官。”
官名,宋置。宋朝的六部都设在尚书都省内,故设监门官,掌管六部的内部事物。官秩相当寺监或寺丞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(1)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左右威卫为左右武成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 复旧。参见“左右威卫”。(2)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左右骁卫为左右威卫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
官名,汉置,掌羽林,有丞。宣帝令中郎将、骑都尉监羽林。东汉有丞无令,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
官名,又名都官从事,汉置,属司隶校尉,掌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都官主洛阳百官朝会,与三府掾同。”中兴以后,专令掊击贵戚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隋于内侍省置掖庭局,设令、丞各二人。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,掖庭局改为掖庭署,参用士人。唐复为掖庭局,属内侍省,掌宫人簿籍,设令二人,从七品下;丞三人,从八品下;宫教博士二人,从九品下;监作四人,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永宁寺的营建事务。《魏书·李彪传》: “(李志)以军功累转后军将军、中散大夫、辅国将军、永宁寺典作副将。”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亦是减省官员方式之一。如经筵讲官,起居注官,武英殿、国史馆及修书各馆官员,皆无额设,各由翰、詹、坊、局官员以本职兼充; 翰林院掌院学士,本系专官,例由大学士,尚书
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统翊府及其卫士。详见“翊卫”。
官名。明朝置,以直文华殿东房,负责缮写工作,初为内官职,继以中书舍人分值,后乃专选书法优良的中书舍人充任,仍从七品,无定员,专掌奉旨缮写书籍,称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,简称“文华殿舍人”。官名。明置,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