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铠署
官署名。唐初掌甲胄之官署,太宗贞观六年(632)改为甲坊署。
官署名。唐初掌甲胄之官署,太宗贞观六年(632)改为甲坊署。
官名。西晋分外兵郎置,为尚书省左外兵曹长官通称,亦称郎中,六品。属五兵尚书。东晋、南朝省并“外兵郎”。北魏复置,属七兵尚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
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统领永兴宫各地丁户,征调兵丁。永兴宫共设提辖司四处,即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,皆军政重地。
因父兄功绩保任授予官职。汉朝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,得任其同产(兄弟)若子一人为郎。任子一般为郎官,或太子官属。哀帝下诏废除,旋复。东汉因之,公卿、校尉、尚书均能任子弟为郎或舍人。东汉桓、灵时,宦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牝马的饲养,下设典牝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,统方舞郎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署名。金置,属户、工二部。掌核实营造材物、工匠价值等事。主官有管勾一人,从七品。
见“刀笔吏”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为国用司长官,以宰相兼任,总管国家财政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再置,开禧三年(1207)废。元世祖至元三年(1266)置,为制国用使司长官,以中书平章政
满语官名。意为“箭主”。满族早期出兵或狩猎时按族党村寨结队,每人出箭一支,每十人立一长,称“牛录额真”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将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,设牛录额真统之,始为正式官名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