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徭同知
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。设于湖南、广东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,为厅之长官。掌理所属“徭户”事。正五品。
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。设于湖南、广东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,为厅之长官。掌理所属“徭户”事。正五品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立府潼关,设京辅都尉一员、副都尉一员,领兵护卫京畿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拟佽飞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拟飙勇将军等号。
即银字圆牌。参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北魏、北齐所设诸行台高级官员,为行台尚书令副职,尚书令缺或未置,则为行台最高长官,分左、右则左居右上。隋朝置为行台省副长官,左、右任置一员,视从二品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,诸道行台尚书
官名,即廷尉监。掌刑狱审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、左右监。秩皆千石,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。”参看“大理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提牢厅主事之简称。详“提牢厅主事”。官名。明置,掌提点刑部牢狱,稽覈罪囚;因刑部主事任此职,故又称提牢主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刑部》。清沿明制,也设提牢,官署称提牢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学堂,巡警教练,派遣警务留学生,以及巡警学生之考核注册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见“保正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刘表置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见《隶释·熊某本碑》。官名。东汉末刘表为荆州牧时置,以熊某任之,见《隶释》一一《绥民校尉熊君碑》。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