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漕标

漕标

清代漕运总督亲辖的军队。统有绿营官兵本标及分防各营,专掌催护粮船事宜。其编制包括本标中、左、右三营,淮安城守营及海州营、盐城水师营、东海水师营。所辖武职官有副将、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、千总、把总等官。此外并节制山东、河南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湖北、湖南八省的各卫、所官兵,分统运军,领运漕粮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皇太子

    确定为皇帝继承人的皇子称皇太子,也称太子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太子太傅一人,中二千石。”“太子少傅二千石。”“太子率更令一人,千石。”“太子庶子四百石。”皇位的继承人。本称太子,唐以后改称皇太子。参

  • 司染署令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司染署,属太府寺,掌织物染色之事。设令丞为正副主官,又别领京坊、河东、信都三局丞。隋沿置,炀帝间改称织染署,改隶少府监。参见“织染署”。

  • 文选清吏司收发处

   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,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置,掌管收发本司应办交议开抄折件、京外各项公文,并承办本司支销各款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
  • 六卫

    元朝军事机构合称。又称六卫汉军。指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五卫与东宫侍卫六支侍卫亲军。

  • 行政法院

    官署名。民国时设.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,属司法院。设院长一人,总理院务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司法院,为全国行政诉讼审判机关,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,以纠正人民对于官署所提起行政上的违法处分

  • 守令

    1、官名合称,指郡守及县令。郡守掌治其郡,县令掌治其县。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攻陈,陈守令皆不在。”注:“师古曰:守,郡守也。令,县令也。”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刺史、守令多出其门。”又《后汉书·卢芳

  • 司正郎

    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,秩正八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九阶,秩正七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灵台郎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

  • 仓督监

    官名。东晋县府属官。见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。县分职吏名。三国魏始置,掌监督粮仓。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“魏官品”条记仓簟河津督监,秩第九品。晋置于诸县,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记羲之为会稽内史,致书尚书仆射说:“

  • 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

    官名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 (926—930) 中创置侍卫亲军,总领马、步禁军,用亲信为其长官都指挥使,遂以随驾马步军都指挥使为之,天成三年康义诚为首任; 其后又设侍卫亲军马步军副都指挥使、侍卫亲军马步军

  • 右工尹

    官名。战国燕置。主持冶铸兵械器物的工官之长。《三代吉金文存》卷一九,页五二第三器“燕王鍨铭”: “燕王作行议鍨, 右攻(工)尹青其, 攻(工)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