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学学官名。见“医博士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掌收纳储存糖、蜜、药物,以供医马之用。设监官三人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改置二人,皆差京朝官充任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并入杂物库。
1、军中小吏。汉朝制度,兵士五人一户灶,置一伯,又称火伯,为一灶之主。2、五百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,越骑营五百妻有美色,破石从求之,五百不敢违,妻执意不肯行,遂自杀。”注
官名。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,执行分厅长的职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督男绣工刺绣。员额二人,官级为职同指挥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员二人,六品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掌兵丁征集与输送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兵曹掾、兵曹史各一人。晋诸县置兵曹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西魏置兵曹掾,西魏大统六年(公元540年)《建义都督巢山
官名。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国语·晋语曰》: “官宰食加。”
官名。隋始置。高祖开皇二年(582) 置为宫廷女官,视从九品,掌宫廷膳事。炀帝置为尚食局长官,二人,从五品。唐朝沿置,改正五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
官制术语。指受命掌管官吏选举。有时非吏部官员或吏部官员调任他职后,亦得奉诏典选,兼理选举事务。《北齐书·源彪传》: “(后主)天统(565—569)初,(彪)入为吏部郎中,迁御史中丞,典选如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