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元
状元的别称,为科举考试中殿试第一名。参见“状元”。
状元的别称,为科举考试中殿试第一名。参见“状元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置,属铨叙部,设在各省,办理各该省委任职公务员的铨叙事务。设处长一人,简任、监督所属职员,总理处务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十六国西秦、南朝梁及北魏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中未载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定为四品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
官名,汉三公府置,掌奉诏书出使察举诏书指定的事。在府称清诏掾,出使时称清诏使。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附第五种传》:“永寿中,以司徒掾清诏使冀州,廉察灾害,举奏刺史、二千石以下,所刑免甚众,弃官走者数十人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为控制司农寺、太府寺府库钱、帛、谷、物而置,开元二十六年(738) 侍御史杨慎矜充太府出纳使,天宝二年(743) 殿中侍御史张瑄充太府出纳使,天宝四载(745)殿中侍御史杨钊充司农出纳钱
宋朝宫观官名。北宋有管勾宫观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。参见“宫观官”。
金末高级军事官员合称。哀宗正大二年(1225),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,先设总领六员,后改为都尉,至天兴 (1232—1234) 初年设十三都尉(一说十五都尉),秩四品,以曾掌元帅者充任,与元帅府、行枢
官名。隋朝雍州属官,居别驾下,从四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州长史、司马后置一员,为郡太守副贰,京兆、河南所置从四品,上郡正五品,中郡从五品,下郡正六品。官名。隋炀帝置,位在郡守之下,为郡守的副贰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右领军卫将军。
吏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太常寺置,位在守阙赞者下。
官名。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右中兵曹,“掌畿内丁帐、事力、蕃兵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