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中内监
官名。南齐分殿中监为内、外殿中监,隶尚书省。梁、陈改名殿中内、外监。皆流外官职。参见“殿中监”。
官名。南齐分殿中监为内、外殿中监,隶尚书省。梁、陈改名殿中内、外监。皆流外官职。参见“殿中监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内司服奄一人,女御二人,掌王后的衣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内司服奄中士,正二命;内司服奄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司内上士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左奉宸卫而置,二员,从三品,协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当在今阿里与后藏交界处。
① 官名。战国时楚、魏皆置。② 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九级,秦汉因之。秦朝可为官长、将率,赐邑三百户。西汉初仍得食邑。惠帝时,爵五大夫以上有罪当著械者,皆得宽容。文帝以后,五大夫以上才得免一人徭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中掌管分辖包衣营众之长官。雍正十年(1732)设,额设一人,正四品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)定为三品虚衔。
宋朝军职升迁程序之一。即由皇帝亲临殿庭阅试将校武艺,依高下定升迁。通常三年举行一次。
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供役畜养鸟类的低级小吏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闽隶,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役畜养鸟而阜蕃教扰之。掌子则取隶焉”。郑玄注:“杜子春云:‘子’当为‘祀’。玄谓掌子者,王立世
妃嫔号。北魏置。《司马显姿墓志》:“(先为贵华夫人) 未几,迁命为第一贵嫔夫人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○)
见“军巡使”。官名。军巡之名起于五代,宋代于开封、应天、大名等府置左右军巡使,左右军巡判官副之。其员额开封各二人,余府各一人,分掌京城及陪都水火盗贼及刑狱审讯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