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旗籍清吏司

旗籍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旗籍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之疆界、封爵、设官、会盟、军旅、驿递等事以及土默特游牧,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柔远后司设; 二十九年 (1764) 改原旗籍司为典属司,典属司为旗籍司,遂为定制。以郎中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为主官。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、经承及贴写书更等吏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改隶理藩部。


官署名。清置,属理藩院。顺治十八年(公元1661年)置录勋司,乾隆二十二年(公元1757年)改为典属司,二十九年(公元1764年)改典属司为旗籍司,原旗籍司改称典属司。掌内蒙古科尔沁等部所属各旗疆域、封爵、会盟、军旅、驿递等事以及归化城土默特部和达呼尔三旗任免引见之事。设郎中满一人,蒙古二人;员外郎宗室一人,满一人,蒙古二人; 主事满一人;笔帖式满五人,蒙古十人;经承二人;贴写书吏二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二帝

    1、指传说中的黄帝和炎帝,或尧和舜。2、指北宋末年的徽宗和钦宗。参看《小学绀珠·历代·二帝》。

  • 京兆尹

    官名。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之一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改右内史置,职掌如郡太守。其地属京畿,为“三辅“之一,故不称郡。因治京师,又得参与朝政,故又有中央官性质。秩中二千石 (一说秩二千石),地位

  • 直事小史

    官名,为郡县小吏,汉置,掌杂务,随事所遣,有固定职事者称直(值)事小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、干,主文书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干、小史二百三十一人。”

  • 汤官令丞

    官名。西汉少府的属官有汤官令及丞。太官与汤宫有所分工,《汉书》颜师古注:“太官主膳食。汤官主饼饵。”汤官仅管正餐以外的饮食。例如饮酒,正餐的饮酒由太官供给,正餐外的饮酒,则由汤官供给。东汉时废汤官令,

  • 西部从事

    官名,汉置,为诸从事之一,分部主管郡国事务,类似大郡之督邮,分东西南北中五部,督察所属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崔林传》:“在官一期,寇窃寝息。”注:“《魏名臣奏》载安定太守孟达荐雄曰……时涿郡太守王雄为西部

  • 司门司

    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刑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司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凡门关的政令,早晚启

  • 市佐理员

   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
  • 赞仆

    官名。“乘马御”别称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理六驺驾御的长官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知程郑端而不淫,且好谏而不隐也,使为赞仆。”韦昭注: “赞仆,乘马御也,六驺属焉。”参见“乘马御”。官名。春秋时晋国设置,

  • 教阅房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枢密院置。掌军兵校习,封桩阙额请给,催督驿递及湖南路边防之事。与其他各房由副承旨总领,自设令史、书令史佐理其事。宋枢密院属吏诸房之一。掌办中外校习,封

  • 乡侯

    爵名。东汉列侯大者食县,小者食乡亭。食邑为乡者称乡侯,位次都乡侯。三国魏沿置。魏文帝定爵制,乡侯为第八等,位次县侯下亭侯上。晋亦置。南朝宋制官四品; 陈制官八品,秩视千石。唐以后皆废。爵名,东汉置。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