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推事

推事

官名。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。始置。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。职掌刑民案件审理。


官名。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、评事,省称推事。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事,掌理审判事务,始成为正式官名。大理院推事秩正五品,高等审判厅与地方审判厅推事,秩均为从五品,初级审判厅推事秩从六品。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中每庭设推事若干人,亦称庭员,并以推事或推丞一人兼充庭长;高等审判厅的审判,各庭由推事三人组成合议庭行之,并以其中一人为庭长;地方审判厅的第一审由推事一人独任办理,第二审则以推事三人组织合议庭行之;初级审判厅的审判则由推事一人独任办理。国民党政府各级法院亦均置推事,掌各类诉讼案件的审判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州军府禁防参军

    官名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载:“秣陵令……(晋) 义熙九年(公元413年)移治京邑,在斗场。晋恭帝元熙元年(公元419年)省扬州禁防参军,县移治其处。是东晋时扬州有禁防参军,至晋亡前一年始省。

  • 州府

    官署名。春秋战国置。管理州内文件档案之所。《礼记·内则》: “州史献诸州伯,州伯命藏诸州府。”

  • 均官丞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均官长副职。官名,汉置,为均官长之副,佐均官长输入干草或征收山陵税等。参看“均官”、“均官长”条。

  • 广东部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广东部置,各一人,从五品。参见“广东部”。

  • 试论

   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废八股后,改乡会试首场试中国政治史论五篇,为政论文体。

  • 翻译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,掌翻译事务。

  • 县主记掾

    县门下吏名。汉代县廷与郡府一样有一个专管记录、簿书的记室,相当于一个曹。其吏员有主记掾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,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上。此外又有记室史、记室书佐、主记书佐,而主记、记室均为主记

  • 将作少匠

    官名。即将作少监,隋文帝将作寺次官,开皇二十年(600) 改称少监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复名少匠,五年又改为少监,十三年改名少令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改名少匠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定名

  • 天骥使

    使职名。即小马坊使,后梁开平元年(907)改此名,后唐复名小马坊使。官名。五代后梁时改小马坊为天骥坊,小马坊使为天骥使。参见“小马坊使”。

  • 隶副奏折

    文书名。即奏折之抄件。详“奏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