捷报处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所属机构。凡各省由驿站驰奏之摺均经本处转递奏事处入奏。凡军机处“寄信”批摺亦由此加封发递。司官无定额,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等任职。下有差官四十人,负责递送文件。此外,各省派有驻京提塘官十六人,掌递本省与各部院来往文书,以及领送颁给本省官员之敕书与印信。
清代兵部所属机构。掌递送文件,各省驿递奏折及批回的奏折和军机处寄发的谕旨,都经捷报处递送。无额定人员,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笔帖式等在捷报处办事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所属机构。凡各省由驿站驰奏之摺均经本处转递奏事处入奏。凡军机处“寄信”批摺亦由此加封发递。司官无定额,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等任职。下有差官四十人,负责递送文件。此外,各省派有驻京提塘官十六人,掌递本省与各部院来往文书,以及领送颁给本省官员之敕书与印信。
清代兵部所属机构。掌递送文件,各省驿递奏折及批回的奏折和军机处寄发的谕旨,都经捷报处递送。无额定人员,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笔帖式等在捷报处办事。
宋朝官文书名。又称改官举状、京状。即高、中级官员向朝廷推荐选人磨勘改为京官的奏状。每年或分上、下半年依名额荐举,一个名额称一“京削”。宋代高中级官员向朝廷荐举选人,经过磨勘改为京官的一种奏状。又称改官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为皇帝左右亲近之职。见《三国志·郤正传》、《华阳国志·刘后主传》。官名,三国蜀置,为皇帝近臣,殿中武官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郤正传》:“(魏灭蜀后)后主东迁洛阳……蜀之大臣无翼从者,惟正及
唐代的禁军。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左右羽林军,其后又续置左右龙武军、左右神武军、左右神策军、左右神威军,合称北衙十军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东宫侍从武官,员十人。南齐沿置。梁亦置,属太子左、右卫率,员一 人,四班。陈同,八品,秩六百石。东宫武官名。东汉有积弩将军,为杂号将军之一,魏晋分置左右二积弩将军,领营兵。南朝宋置太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正五品。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,监督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晋朝置,为县属官,掌教学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 “户千以上,置校官掾一人”。官名,东汉置,为县佐吏,掌管学校等事。东汉末年,因兵乱学校荒废。建安八年曹操“令郡国各修文学,县满五百户置校官,选其乡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甸祝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下设甸祝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三品。主掌承政厅秘书、典章两科事项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见“札鲁忽赤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(1289) 由甲匠总管府改立。后隶于武备寺,降为甲匠提举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