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相
任宰相之职。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,亦习称拜相。
任宰相之职。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,亦习称拜相。
宫观官名。宋徽宗政和(1111—1118)中,天下州郡遍置神霄宫,以郡守兼管勾、通判兼同管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罢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称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左右金吾卫,员额六十人,掌皇帝出行时引导仪仗。
官名,负责文书簿籍,掌管印鉴等事。《汉书·朱浮传》:“朱浮字叔元,沛国萧人也。初从光武为大司马主簿,迁偏将军,从破邯郸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,为三卫府之一,掌殿陛护卫之事。设翊卫府郎二十人,翊卫中郎二十人,选卿监、正任刺史、遥郡团练使以上官之子孙充任。五年废。官署名。为翊卫的官署,在隋为十二卫府之一,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“司右中大夫”属官,正三命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司右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,仍为属官。隋
官署名,元置,掌诸王朝觐傧礼等事;置八府宰相八员,以勋贵子弟充任。《元史·百官三·内八府宰相》:“内八府宰相,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。遇有诏令,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而润色之。谓之宰相云者,其贵似侍中,其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 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山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清朝总督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