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教育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所掌为:一、大学校;二、高等专门学校;三、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;四、外国留学生;五、历数;六、博士会;七、国语统一事项;八、医士、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考查全镇马匹卫生医药等事。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其前身为行政会议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九月,熊希龄内阁组成后,秉承袁世凯的意旨,拟用废省的办法来扩大中央集权,十一月五日特电各省派员来京参加地方行政会
官之属员。《管子·七法》: “货上流则官徒毁。”
官名。即“浙江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负责绘制军事地图。置局长一人,由第四厅第三科科长兼任,下设经理委员、艺师、科员、艺士若干。三年,改属军咨府。
①禁军指挥机构。西晋武帝泰始元年(265)分中卫而置,设将军一员,掌领宿卫营兵; 又置长史、司马、功曹、主簿等属,并掌佽飞虎贲,前驱、由基、强弩三部司马及虎贲、羽林、异力、上骑、命中虎贲等五部督。东晋
官名,清朝置,掌备禁城宿卫,兼司袭职考射桃甲。其佐官有副参领。佐领以下,掌辖旗众,稽覈户口俸饷,籍达参领。护军营掌守护宫掖,典导引扈从。前锋营掌习解马、花马箭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》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置,以高官兼任,掌辅翊太子。参见《魏书·穆平国传》。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