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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军参领
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。次于护军统领。入关前名“巴牙喇甲喇额真”,天聪八年(1634)改为“甲喇章京”。顺治十七年(1660)定汉名为护军参领。满洲每旗十人,蒙古每旗四人,共一百一十二人。正三品。掌统率护军。


官名。为清代护军营的重要官员,正三品,位在统领下;副参领,正五品,雍正十二年升为正四品。正副参领各一百一十二人,满洲各八十人,蒙古各三十二人。见《清史稿·百官四·护军营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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