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恤委员会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期设置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关于伤亡官兵的褒扬抚恤及其遗属的救济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期设置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关于伤亡官兵的褒扬抚恤及其遗属的救济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野庐氏置,北周沿置,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野庐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野庐氏”。
官制用语。本官以外又任他官者。唐朝以一职事又任另一职事者谓兼官,以职事官品低散位一阶者亦为兼官,高宗咸亨二年(671)改为守。宋朝又称“宪衔”,为加官,武臣及宗室许带御史大夫、侍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监察
官名。东汉灵帝时置。《三国志·张燕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九州春秋》: “(黑山诸部义军)大者二三万,小者不减数千,灵帝不能讨,乃遣使拜杨凤为黑山校尉,领诸山贼,得举孝廉,计吏。”官名,东汉灵帝置。《三国志·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一员,管理本监庶务。唐朝国子监置一员,正八品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为从七品下,掌印,勾督监事; 七学学生有不可教者,举免之。北宋仁宗景祐二年(1035)置,
官名。西周至战国已置,掌君主宗室亲族事务。《逸周书·尝麦》: “我九宗正州伯教告于我。”《古玺汇编》第九二号: “平匋宗正。”秦、汉列位九卿,秩中二千石,例由宗室担任,管理皇族外戚事务,掌其名籍,分别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八月十八日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, 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裁撤,改设京畿卫戍总司令。依照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的《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》
都水监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始置,正五品,寻改名都水少令。唐朝罢。辽朝复置,为南面朝官。金朝于都水监、都水外监各置,从五品,参掌监务,兼管漕运。元朝都水监一员,置正五品。又有行都水监,亦置少监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御史台五使之一,专掌祭祀入阁监食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唐有廊下食使,宋初改称廊下使,属御史台。以御史临时充任,专掌入閤监食。元丰改制后废。参见“廊下食使”。
见“受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