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左曹侍郎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员一人,掌户部左曹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、右曹,遂罢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员一人,掌户部左曹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、右曹,遂罢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都统军司”。
官名。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度支曹,“掌会计,凡军国损益、事役粮廪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参见“抚民同知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游击率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以满人充,特简。综领本部事务,监督所属各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理藩部的长官。见“理藩部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于两京置。宋朝东京亦置,掌四郊坛壝之事,隶太常寺。仁宗嘉祐元年(1056),置郊社局令一员。官署名。隋唐有郊社署,属太常寺。宋嘉祐元年(公元1056年)于太常寺置郊社局,以郊社令为主官。掌
官名。清朝吉林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。统辖吉林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民事务,综制文武、镇守封疆。康熙十五年 (1676) 由宁古塔将军改设,驻吉林。将军衙门设主事、助教、笔帖式等官员办理所属事务,并置理刑司、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州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参见“符玺郎”。官名,又称尚符玺郎中,东汉置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·符节令》:“尚符玺郎中四人。本注曰:旧二人在中,主玺及虎符、竹符之半者。”参看“符玺郎”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属官,置二员,从八品上。官名,汉置,掌佐司竹长种植养护园竹。参看“司竹长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