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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营司

即“御营使司”。


官署名。宋建炎元年置,初总齐行在军中之政,后改为只管行在五军营寨事务;其余有关边防措置等事,归三省和枢密院。其官有使(宰相兼)、副使(执政兼)、参赞军事(侍从官兼)、提举(大将兼)。其将佐有都统制、五军统制等。建炎四年罢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御营使》,参看“御营使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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