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史房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,于尚书省都司置,掌纠弹御史失职,考校六察御史殿最。置簿籍记载六察御史纠劾之多寡当否为殿最,岁终取旨升黜。本房举发六察御史察而不当及失察不尽等事,岁终由都司考校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,于尚书省都司置,掌纠弹御史失职,考校六察御史殿最。置簿籍记载六察御史纠劾之多寡当否为殿最,岁终取旨升黜。本房举发六察御史察而不当及失察不尽等事,岁终由都司考校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员一人,正四品上,掌领东宫备身以上禁内侍卫,供奉兵仗,有长史、司马及仓、兵曹参军事,铠曹行参军,又有千牛备身、备身左右、备身等官属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降为正五品,千牛备身改为司仗左
官名。西晋时以卫尉统诸冶令,置南北东西督冶掾,以督察铁冶之事。东晋省卫尉,诸督冶掾亦废。
金、元以后对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中掌管案牍、管辖吏员,并协助长官处理政务官员之统称。与主官、属官、堂上官相对而言。金、元时遍设于各级衙门,包括经历、都事、主事、知事、典簿、照磨、管勾(以上为从五品至九品)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清漳署’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掌酿酒及酒糟制物。设提督太监一员,佥书无定员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,并糟瓜茄。设提督太监一人,佥书数人。
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
官名。元朝置,正二品,五员,大都留守司长官。下设同知二员,正三品; 副留守二员,正四品; 判官二员,正五品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爽酋、勤齐共掌赋税。
即“江浙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署名。秩正二品。元成宗大德四年(1311),由中御府改置,掌皇后中宫财赋、营造、供给及宿卫士。至大三年 (1311),升从一品。四年,併入典内院。皇庆二年 (1313),复立中政院。下辖中瑞司、翊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