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布政使司经历

布政使司经历

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经历官一人,掌管出纳文书等事,实为官署内部的事务长,类似后代的“办公室主任”,为从六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经历》、参看《明文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


官名。明清之制,布政使司内部机构有经历司,主官有经历一人,掌出纳文移,秩从六品,为布政使司的首领官。其下有都事一人,秩从七品,掌收发文移。清制都事仅设于个别省份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管河府州县官

    明制以沿河府、州、县官兼管河务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有管河知州、管河知县、管河同知、管河通判、管河县丞、管河主薄、管河吏目、管河典史等名目,由管河道管辖。

  • 良牧署

    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 (1407) 置,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。置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苑地内牧养牛羊豕之事。洪熙 (1425) 中并入蕃育署。宣德十年 (1435) 复置

  • 典坊

    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。三品。

  • 王国典府长丞

    官名。晋始于王国置典府丞,无令。南朝宋与梁陈沿置典府丞。北齐王国亦置典府丞而无令。隋始于诸王府置典府令及丞,唐沿置于亲王府,长正九品下,丞从九品下,员额各二人,掌府内杂事。

  • 胶澳商埠督办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收回胶州湾后决定自辟为商埠,并由鲁案善后督办拟订《胶澳商埠暂行章程》,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一月十七日呈准公布。依其规定,设胶澳商埠督办一人,由大总统特派; 副职有会办一人;

  • 厩牧丞

    官名。见“太子厩牧丞”。

  • 知州事

    官名。宋朝州一级行政长官,以京朝官及閤门祗候以上武臣充任。

  • 凉都尹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凉京都行政长官。《资治通鉴·晋安帝隆安四年》:“(吕纂)以后父(杨)桓为尚书左仆射、凉都尹(胡三省注:“凉都姑臧,改武威太守为凉都尹)。”

  • 左员外常侍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五命。参见“员外散骑常侍”。散官名。三国魏未始置员外散骑常侍,齐梁时用人卑杂。北周设左右员外常侍以为散官, 秩正五命。

  • 税课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税课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所管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