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班殿直
官名。①武臣阶官。北宋前期置,系三班小使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成忠郎。②宦官。宋徽宗政和二年,重定内侍官名,改高品置。
(1)武臣本官阶。宋置,为小使臣之一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称成忠郎。(2)内侍阶官名。宋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由高品改称,秩正九品。
官名。①武臣阶官。北宋前期置,系三班小使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成忠郎。②宦官。宋徽宗政和二年,重定内侍官名,改高品置。
(1)武臣本官阶。宋置,为小使臣之一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称成忠郎。(2)内侍阶官名。宋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由高品改称,秩正九品。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十一月公布的《警察官任用条例》的规定,简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;一、曾任简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简任官经铨叙合格者;二、曾任最高级荐任警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,属大理院。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。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。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。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太官令的属官。掌贡献物品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元帝初即位,诏列侯举茂材,(寿子)勃举太官献丞陈汤。”注:“苏林曰:献丞,主贡献物也。”
西汉末年,刘縯起兵反王莽时自称柱天都部。《后汉书·宗室四王三侯列传》:“齐武王縯字伯升……伯升自发舂陵子弟,合七八千人,部署宾客,自称柱天都部。”注:“柱天者,若天之柱也。都部者,都统其众也。”
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,为御营使司统兵官。四年,随御营使司罢。
见“也可札鲁忽赤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五年(660) 改右府将军置,龙朔二年(662) 改右奉宸卫将军,后定名为“右千牛卫将军”。
官署名,元朝置,秩从一品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省治隆兴 (今江西南昌),又称隆兴行省,统江西、福建地。十五年,另置福建行省,寻将江西行省併入福建。不久,又立江西行省于赣州。十六年,还治隆兴
官署名。明、清负责暹罗(今泰国)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。万历(1573—1620)年间始置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,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