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工巡捐总局

工巡捐总局
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税收机关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商民开市、失照歇业,收捐税,罚款事。辖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七处及内、外城工巡捐局。置总办一人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,捐税併入内、外城巡警总厅办理。

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三月由民政部奏准创设,掌京城地区的税收。设总办一人,会办二人,委员三十二人,司事十二人,书记官二人,司书生八十六人,茶厨夫役三十人,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二十七人。内部分设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七处。分掌各项事务。总局下设内、外城工巡捐局,各设局长一人,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委员各一人,巡长一人,巡官十人,分理内、外城一切税捐事务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二月捐税事务并人内、外城巡警总厅办理,工巡捐总局撤销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邦伯

    周朝诸侯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、侯、甸、男、卫邦伯。”《召诰》:“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,侯、甸、男邦伯。”指州牧、州刺史。《书·召诰》:“命蔗殷,侯甸男邦伯。”注:“邦伯,方伯,即州牧也。

  • 司林

    官名。西周置。司虞属员。掌森林事务。一说即《周礼》之“林衡”。

  • 半刺

    宋朝“通判”之别称。指州郡长官的下属官吏,如长史、别驾、通判等。庚亮《答郭豫书》:“别驾旧与刺史别乘,其任居刺史之半。”杜甫《杜工部草堂诗笺》十六《即彭州高使君适虢州岑长史参》:“诸侯非弃掷,半刺已翱

  • 向义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。拟宁远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宁远将军等号。

  • 将吏

    官名。军队主将的佐吏。《孙膑兵法·[将失]》: “众不能其将吏,可败也。”1、军官的通称。《史记·灌婴传》:“所将卒五人共斩项籍,皆赐爵列侯。降左右司马各一人,卒万人二千人,尽得其军将吏。”2、武官与

  • 右太仆

    官名,秦汉皆置太仆,掌车马,为九卿之一,均见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》,而未见“右太仆”,而《双剑簃古器物图录》卷下有西汉时“右太仆印”封泥,说明西汉时有此官。

  • 静朔将军

    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拟略远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骁雄将军等号。

  • 精膳司

    官署名。即“精膳清吏司”。

  • 长差

    任官制度。明朝国子监监生往各衙门历事时间较长者。初定三年,后改一年,到期上选。计有清黄一百名,写诰四十名,续黄五十名,清军四十名,天财库十名。

  • 州儒学教谕

    学官名。宋置,见“教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