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州军府刑狱参军

州军府刑狱参军

官名。南北朝均置,掌刑狱之事。南朝宋时,江州军府长流参军与刑狱参军并置,而刑狱在长流之下,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梁武帝时,刘璠为北徐州轻车府主簿,领刑狱参军,见《周书·刘璠传》。北魏州军府本置此职,永平二年(公元509年)省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;末年复置,见《孔子庙碑》。北齐州军府亦置刑狱参军,其下并置掾与史。其品秩上州正七品上,中州正七品下,下州从七品上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赐紫禁城骑马

    清代优礼大臣的方式之一。见“加顶带”。

  • 封冢

    死后追封爵位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 “上追思贺恩,欲封其冢,为恩德侯。”颜师古“身死追封,故云封冢。”

  • 左寺

    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
  • 初级检察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等地,宣统二年 (1910) 各省渐设。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官一人,并录事等。官署名。清末始设,配置在初级

  • 中都流泉务使

    官名,意即设在中都的国有当铺的掌柜。金朝置,正八品,掌评定典物成色价值、解典诸事及流通货币。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,参看“流泉务”条。

  • 三司勾院

    官署名。宋置,或称三司都勾院,属三司。掌审查各地申报三司的钱粮百物出纳帐册簿籍,审察其差误而加以查究。主官为勾院判官,其下有勾覆官。三司分为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使时,勾院亦分设户部勾院、度支勾院、盐铁勾院

  • 保顺

    宋朝功臣号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
  • 中书左丞

    官名。元、明初皆置,沿革、品级同右丞。详“中书右丞”。

  • 龙骧大将军

    官名。西晋置,如开府,则为位从公,假金章紫绶,一品; 如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,二品,禄赐与“特进”同。十六国后赵沿置。十六国时沮渠蒙逊等曾推段业为使持节、大都督、龙骧大将军、凉川牧、建康公,建立北凉。

  • 大内相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总政省堂事,居左、右相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