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仪副使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,改武略郎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,改武略郎。
官名。晋朝置,左、右卫将军所属三部司马之一,领禁军,下设督史。官名。晋置,为三部司马之一,取古代善射者养由基为名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二卫始制前驱、由基、强弩为三部司马,各置督史。”
官名。明永乐十八年 (1420)置,为永乐、洪熙、宣德时诸道监察御史之一,掌纠劾百官,主察交阯布政司 (今越南境内),并协管两京、直隶部分衙门、卫所卷宗照刷工作。宣德十年 (1435)革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,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分置农林、工商两部。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林行政事务,以总长、次长为正副长官。部内除总务厅外分设农务、垦牧、山林、水产四司。各司以司长为主官
官名。北周置,见“太子宫尹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都商税务司。有蔡河上锁与蔡河下锁,掌征收蔡河中舟船木筏通行税。
参见“刀剑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财政收支的官吏。官府、范囿等机构及县尉等官员僚属均设。有“官计”、“苑计”、“尉计”等名称,总称为“计”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效律》:“计用律不审而嬴不备,以效嬴、不备之律赀之,而勿
“九卿”之位。《汉书·韦玄咸传》:“不遂我遗,恤我九列。”颜师古注:“九列,卿之位,谓少府。”《晋书·儒林·韦謏传》:“前后四登九列,六在尚书。”指九卿或九卿之位。《汉书·韦玄成传》:“不遂我遗,恤我
明朝宫廷宫女之职。由通晓文理之宫女充任。无品级,地位在女史之下。其中优秀者可升任女史,递升女官。凡后宫礼仪活动时,多充当引礼官或赞礼官等。
工官。战国楚置。主持器物制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