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屯田清吏司

屯田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屯田司 。明清工部四司之一。掌理设置屯垦,增益军储,抽分征商,伐薪烧炭,百官茔制之事。后屯种事废,主管陵工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 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三人,南京工部屯田清吏司亦设郎中一人,主事一人。顺治元年(1644) 沿置,设郎中五人,满洲四人,汉一人,员外郎六人,满洲四人,汉一人; 主事五人,宗室一人,满洲二人,汉二人,以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,分理司务。所属有都吏科、准支科、拒科、杂科、匠科等办事机构。并掌检督四司匠役,审核海、苇、煤课及本衙门汉官之升补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裁,事归民政部。


官署名。明、清皆置,但职掌不完全相同。明代屯田清吏司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掌屯种、抽分、薪炭、夫役、坟茔之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工部》。清代屯田清吏司设郎中、员外郎,掌修陵寝大工,办理王、公、百官坟茔制度等。名实极不相符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工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工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祝令

    官名。秦朝置,属奉常。西汉属太常 (奉常),有丞。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更名祠祀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又名庙祀。东汉复称太祝令,秩六百石,有丞一人,职掌大祭祀时宣读祝文和迎神、送神等事宜。三国魏

  • 履工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屦人下士二人,工八人。掌理王和后各种服色所应穿着的鞋子,辨别外内命妇的命屦、功屦、散屦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于冬官府置履工中士,正二命,履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。

  • 土药统税总局

    官署名。关于烟土税的征收,初由各省自办,其后湖南、湖北合力于宜昌设立总局,抽收土膏统捐。继而江西、安徽两省合办。清政府因两省合办较各省分办之时更见成效,又考虑到两广、苏、闽亦系云贵烟土行销之地,遂于光

  • 左骐骥使

    官名。宋太宗雍熙 (984—987) 中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

  • 同州司会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驻同州,职掌同司会中大夫,总州务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,置同州总监以代之。参见“司会中大夫”。官名。同州,本为华州,西魏废帝三年(公元554年)改称。北周太祖宇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常居

  • 民治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掌司事。额二人,正五品。

  • 司法储材馆

    司法部直属机构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十月二十六日公布《司法储材馆章程》,设立司法储材馆,专事培养司法人才。设馆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聘任;其下有学长一人,秘书二人。馆内分设教务、总务、稽

  • 寄应

    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不在原籍,于其他州府参加乡试取解,称寄应。宋制,应解试者不在原籍,而在其他州府参加考试者,称为寄应。考取后即由该地发解。

  • 次设

    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《北史·卷九十九·突厥传》。“大官有叶护、次设、次特勤、次俟利发、次吐屯发,及余小官,凡二十八等,皆世为之。”

  • 俱足

    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上品官,与大国王同级,称为文武法竟孝种口恭敬东南姓关上柱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