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田使
官名。宋朝置都大制置屯田使、制置屯田使,多以安抚使、知州、通判等兼任,掌屯田事务。又有管勾屯田司公事、提点制置屯田事、措置屯田、屯田副使、提点屯田公事等屯田官。其官署为屯田司或屯田务。
官名。宋朝置都大制置屯田使、制置屯田使,多以安抚使、知州、通判等兼任,掌屯田事务。又有管勾屯田司公事、提点制置屯田事、措置屯田、屯田副使、提点屯田公事等屯田官。其官署为屯田司或屯田务。
参见“督办政务处”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,改组内阁,设会议政务处,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,下设总办、副总办等官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内阁》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司”。
官名。唐代宗时始置,为客省副长官。五代沿置。宋初用为横行武官阶,不领本职。太祖乾德二年(964)定为视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始为职事官,员二人,从七品,佐客省使掌契丹、高丽国信使见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护卫府”。
官名。汉有平准令及丞,属大司农。北齐及隋初司农寺置平准署令丞,炀帝时改隶太府寺。唐沿置,平准署令二人,从七品下,掌供应官府市易之事;凡百官衙门不用之物则随时出售,没收入官之物亦如此。丞四人,从八品下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设常侍等官。
官名。唐朝殿中省诸署监置,宋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。主管财物及出纳的官。《周礼·天官·序官·司会》注:“会,大计也。司会主天下之大计,计官之长,若今尚书。”
官署名。大都督虽设置于三国时期,但开始是为战争而临时设置的加官,无固定府属。晋、南北朝皆不常置,府属情况不详。北齐文宣帝天保九年(558),济南王以太子监国,因立大都督府,与尚书省分理众事,开府置佐,
①官名。春秋时晋、随等国设。又称“车右”或“右”。车战时与主将同车立于车右,执戈盾护卫主将。兼管车中使役之事。大夫爵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 “ (晋文公)杀颠颉以徇于师,立舟之侨以为戎右。”《桓公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