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统领”。
国防部直属的临时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仅设少数专职人员,由各司室调兼,直隶于国防部长。
武官名。宋太宗端拱元年(公元988年)置,以孔守正为之,属侍卫司,统一指挥龙卫马军左右厢与神卫步军左右厢的军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行政院的长官,员额一人。其职权为:一、综理院务并监督所属机关;二、为行政院会议的主席;三;国民政府(后来的总统府亦同)发布关于行政院主管事项的命令处分,须由行政院院长副署;四、
乡里管事之人。明朝洪武 (1368—1398) 年间置,选每里中德高望众者充任,三、五人不等。会同里长调解或审判乡里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,负责教化,督课农桑,主持乡村水利事务。明前期,颇有权威,
官名。即兵曹参军事。官名。北齐在各州设兵曹参军,为州官的佐吏;唐朝在各府、卫设兵曹参军。掌管军防的烽火、驿马传送、门禁、田猎、仪仗等事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·总论郡佐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》。
官名。西周始置。春秋战国沿置。乡里的行政长官。《令簋铭》: “舍三事命、众卿事寮、众诸尹、众里君、众百工、众诸侯侯田男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,侯甸男邦伯; 越在内服,百僚庶尹,惟亚惟服宗
官署名。南宋初年,始置于四川,为宣抚处置使司措置财赋。高宗绍兴六年(1136),又置于镇江,以户部侍郎为长官,掌屯驻江淮诸军钱粮。同年,鄂州亦置,以户部郎官领之,掌岳飞军钱粮。十一年,收诸帅之兵改为御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晋书·孝友传》:“(夏方) 吴时拜仁义都尉,累迁五官中郎将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兵武之事,夏方曾任此职,后升为五官中郎将。见《晋书·孝友传》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二十四苑之一。隶金台监,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金台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