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五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尚书左选员外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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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都留守司

    官署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改原中都留守卫指挥使司而置。设留守一人,左、右副留守各一人。后改设副留守一人,指挥同知二人。其属,经历司,经历、都事各一人,断事司,断事、副断事、吏目各一人。掌中都守御

  • 三告官

    宋代的宰相、翰林学士、御史称三告官。宋沈括《梦溪笔谈·故事二》:“国朝之制,在禁中唯三官得告:宰相告于中书,翰林学士告于本院,御史告于朝堂,皆用朱衣吏,谓之三告官。”

  • 丹阳青巾

    三国吴地方兵之一。是募集丹阳地区的百姓所组成的军队。

  • 职事学录

    宋朝太学职事名,即前廊学录。参见“学录”。

  • 保任

    官制用语。即奏举。宋朝高、中级官员推荐京朝官或选人充任某种差遣,并担保其胜任,称保任。若被推荐人任职期间有违法或失职,举主亦须受罚。宋代荐举官员的方式之一。即“奏举”,见该条。

  • 清望官

    唐朝用以指内外三品以上及中书侍郎、门下侍郎、尚书左右丞、六部侍郎、太常少卿、秘书少监、太子少詹事、左右庶子、左右率府率、国子司业等清贵之职。唐代清望官指常备顾问的中央高级官员,包括门下侍郎、中书侍郎、

  • 上案

    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中书、门下外省(后改中书、门下后省),掌大朝会应行遣之事。

  • 食实封

    见“实封”。职官用语。汉朝诸侯王有封地的,均食其封地租税。而魏晋以后所封食邑多少户,实际只是一个空名,并不食其租税。称“食实封”者,才食其租税。

  • 礼物局

    官署名。南宋置,掌造每年遣国信使所用礼物。孝宗隆兴二年(1164),并入文思院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造每年向契丹或金派遣贺正旦或贺生辰国信使所用礼物,隆兴二年(公元1164年)并入文思院。

  • 道纪司

    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道人。设都纪、副都纪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官署名。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。其官有都纪、副都纪各一人。参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