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三法司
清朝会审要犯机构之合称,相对于“三法司” (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) 而言。凡在京重大案件,先由都察院有关道御史及大理寺左、右二寺官员与刑部承办司会审,此三者即为小三法司。会审后各以供词呈本堂官,由三法司堂官再行会审。此制于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废。
清朝会审要犯机构之合称,相对于“三法司” (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) 而言。凡在京重大案件,先由都察院有关道御史及大理寺左、右二寺官员与刑部承办司会审,此三者即为小三法司。会审后各以供词呈本堂官,由三法司堂官再行会审。此制于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废。
官名。隋朝陪都太原置,掌守宫阙,炀帝大业十三年(617)以李渊为之。唐太宗贞观十九年(645)亲征辽东,京城以房玄龄留守,其后皇帝不在京城则置; 东都(洛阳)亦置。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北都太原以太
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。“锐”取其勇猛之意。
官名。秦置佐弋,意为佐助弋射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有佐弋竭。佐与左同,汉代改称左弋,除掌弋射之外,还兼造一部分弓弩,以供边郡的需要。《居延汉间释文》中有“左弋弩力六百廿”的记载。左弋有令及丞,属少府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佥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①掌以木材制作乐器架构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梓人为简虚。”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工人,士与梓人,升自北阶两楹之间, 䟽数容弓, 若丹若墨, 度尺
官名。即国子监丞。官名。清末学部成立后,以国子监归并学部,部内设国子丞一人,秩正四品,掌文庙及辟雍两处礼仪事务。所属有典簿四人,正七品,掌祀典庙户;典籍四人,正八品,掌祭器、乐器。奉祀官二人,七至九品
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,即“内班”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守,守兼。职位低的官吏,兼代职位高的官吏,行其职事称守。《后汉书·寒郎传》:“永平中,以谒者守侍御史,与三府掾属共考案楚狱颜忠、王平等。”侍御史,掌察举非法,秩六百石。谒者秩为:常侍谒者比六百石,给事
官名。 秦置, 属太仆。入汉因之, 主騊监, 掌皇帝乘马。 东汉省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掌制造器甲之事,设提举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