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受降级处分之官员,就现任之级递降,照所降之级食俸,仍留现任,称为降用。其处分有三等,以级为差,有降一至三级之别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工巡总局设,三十一年,归巡警部。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。专司救火之事,并分任巡逻、要差勤务。设总理兼统带一人,四品,辖官兵八百二十名,消防一、二大队、军乐队,内勤处、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记“明帝遵建武制度,无敢违者,后宫之家,不得封侯与政。”
官名。辽圣宗开泰八年(公元1019年)耶律八哥奏,渤海承奉班宜设官以统之,因设渤海承奉都知、押班,属南面京官。掌东京宫中承奉之事。
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谋解决国际电信交涉悬案及各种合同契约起见,特设国际电信交涉委员会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二月六日修正公布的《国际电信交涉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设委员长一人,由
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属六库之一。掌储缎、纱、绸、绫、绢、布等物。置郎中二人 (兼司衣、茶二库),员外郎三人,六品司库一人,无品级副司库二人及库使若干。库藏之出纳,按月缮折,送司核对并呈府堂奏销。官库名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宾右上士,正三命,为皇帝金辂的骖乘,属夏官府司右中大夫。
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属此缺者有江苏之太仓、上海等十县,浙江之仁和、海宁等十七县,山东之诸城、胶州等七州、县,广东之东莞、香山等十三县,福建之闽侯等九县之佐贰、首领官。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,俱三年俸满有政绩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正三品,特简。佐正卿总理全院事务并监督一切事宜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大理院的副长官,见“大理院”。
“司空”的尊称《尚书大传》: 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二曰司马公,三曰司空公。”参见“司空”。官名,汉置,汉朝司空为三公之一,故又称司空为司空公,掌水土等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司空,公一人。本注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