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正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属官。洪武十四年(1381)置,大理寺下分左、右寺,各一人,正六品。建文(1399—1401)初改左、右寺为司,改寺正为都评事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各掌本寺,分理全国刑名复审之事。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属官。洪武十四年(1381)置,大理寺下分左、右寺,各一人,正六品。建文(1399—1401)初改左、右寺为司,改寺正为都评事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各掌本寺,分理全国刑名复审之事。
官署名,掌卖官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初开西邸卖官,自关内侯、虎贲、羽林,入钱各有差。私令左右卖公卿,公千万,卿五百万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王宫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? 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殴(也)。”
官名,属少府,其长官称令,佐官有丞,掌囚徒罪犯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参看笔者编著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的《中国历代职官辞典》司空条。
即“郭什哈辖”。
县分职吏名。晋置,《太平御览》九六六引《晋令》,阆中县有守黄柑吏一人,为县小吏之一,掌守护柑园。
府州县的等级之一。(1) 县。唐为八等县的第四等,宋为七等县的第四等,三千户以上的县属之。(2) 州。唐为七等州的第四等,宋为八等州的第四等。(3) 府。宋制为七等府的第三等。参见“望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雍州牧主要僚属之一,位在长史、司马、司录、大呼药下,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汉朝光禄勋所属有南北庐主事、三署主事,于诸郎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,秩四百石。三国魏沿置,属中书,官七品。晋朝门下、中书亦置,官八品。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及北朝魏、齐并置,称主事令史。北齐尚书诸曹、隋
官署名。职贡皇宫膳食所需物料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注,南海郡置有此官。官名,汉置,掌种植进献瓜果。《汉书·地理志·南海郡》:“有圃羞官。”
西汉宫中女官名号。秩与百石类似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无涓、共和、娱灵、保林、良使、夜者皆视百石。”1、大臣们共同执政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召公、周公二相行政,号曰‘共和’。共和十四年,厉王死于彘。”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