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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庙令

官名。三国魏太常属官,六百石、七品,下设丞、斋郎、行夜督郎等。蜀、吴亦置,掌帝王祖庙洒扫。两晋、南朝沿置,宋一员,领斋郎二十四员; 南齐一员; 梁置二庙令,二班; 陈复设太庙令,六百石、五品。北魏亦置,又有太庙博士、太庙门仆等。北齐为太常寺太庙署长官,从八品上,掌郊庙社稷等事。隋、唐皆置一员,隋朝正八品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升为正七品; 唐朝从七品下。掌宗庙开阖、洒扫、释奠之礼。武则天万岁登封元年(696)改名清庙台令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,玄宗开元二十四年(736)废,以太常少卿一人知太庙事,后以陵寝、宗庙事隶宗正寺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又置为太常寺属官,正九品,掌宗庙荐新七祀及功臣从享之礼,以入内内侍充任。金熙宗皇统八年(1148)置为太常寺太庙署长官,一员,从六品,掌太庙、衍庆、坤宁宫殿神御诸物及提控诸门关键、扫除、守卫,兼廪牺令事。元惠宗至元三年(1337)太常礼院置为太庙署长官,员二人,从六品,掌宗庙行礼,兼廪牺令事。


官名,三国魏、蜀、吴皆置,掌太庙事务。魏太庙令为太常属官,六百石,七品,掌祭祀。下设丞、斋郎等。蜀、吴掌祖庙洒扫等。两晋沿置。南朝宋一员,领斋郎二十四员。南齐一员。梁置两庙令。陈置,六百石,五品。北魏除置太庙令之外,又置太庙博士、太庙门仆等。北齐为太常寺太庙署长官,掌郊庙社稷等事。隋置一员,正八品下,后升为正七品。唐朝为从七品下,掌宗庙开闭、洒扫、释典之礼。武则天改称清庙台令,后复旧。金为太庙署长官,一员,从六品,掌太庙、衍庆、坤宁宫殿神御诸物及诸门关键、扫除、守卫,兼掌廪牺令事。元为太庙署长官,二员,从六品,掌宗庙行礼及廪牺令事。明清不置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宗正卿·太庙令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·太常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中、百官下》、《金史·百官志·太常寺》、《元史·百官四·太常礼仪院·太庙署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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