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义
爵位名,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义。见“六爵”。
爵位名,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义。见“六爵”。
唐代官资的一种。指以前曾充任过某种职事官,因考满或其他原因停官而待选者,某一职官一般须任该职经两考以上方算“成资”、未经两考者铨选时仍按前一任官资授职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规定自散秩入清望官, 得
官名。金朝置,熙宗天眷( 1138—1140 )年间始定。为司天翰林官散阶。从四品中。明洪武四年(1371)定钦天监散官,监令为正四品,授正仪大夫。十五年后,改依品级授以文职散官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,金
皇帝禁卫军。西汉武帝置,属光禄勋,掌禁卫皇宫。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羽林掌送从,次期门,武帝太初元年初置,名曰建章营骑,后更名羽林骑。有令丞。宣帝令中郎将、骑都尉监羽林,秩比二千石。颜师古注:“羽林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岁办白面葱菜供给内廷,隶大司农司供膳司。置提领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。掌制作军器。隶武备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各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下设丰州、应州、平地县、山阴县、白登县五甲局,各置院长一员; 丰州、赛甫丁二弓局,置局使或头目一员。
官名。明清京师五城兵马司之副长官。佐指挥掌司事。明朝于南、北两京之五城兵马司各设一人,秩正七品,隶于指挥。清朝沿设,品秩与明同,并分掌一坊之事。乾隆三十一年 (1766) 东、西、南、北四城移驻城外,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编译、审查本省各学堂教课书、参考书,翻译本署往来公文书牍,并管理图书馆、博物馆等事务。置科长一人、副长一人。海关工务部的一科。见“工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: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土地收用法等之具案及颁布事项;二、国有、公有、私有土地之清查事项;三、变更行政区划及统计土地面积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岛地
官名。① 与少师、少傅并称三少或三孤,位居其末。相传西周已置,辅助太师、太傅、太保辅弼君王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少师·少傅、少保,曰三孤。”后不置。北周复置三孤官,与三公 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 并为大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。官名。北魏置,九品上,其职不详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