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左寺正
官名。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设左、右寺正各一人,分掌左、右二寺事务,秩正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满洲、汉军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七年(1752)改为左、右寺丞。
官名。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设左、右寺正各一人,分掌左、右二寺事务,秩正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满洲、汉军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七年(1752)改为左、右寺丞。
官署名。清代刑部按省分司,各掌其省的刑狱。共十八司:江苏、安徽、浙江、福建、四川、湖广、陕西、河南、江西、山东、山西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奉天、直隶、督捕清吏司。每司除掌本省(区)刑狱外,兼掌在京
“员外散骑常侍”省称。
官名。隋炀帝女官 二十四掌之一,隶尚工局,置二员,从九品,与典织佐司织掌内宫织染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织”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置驯象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东西二司,分掌驯饲仪象及保管乐器之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灵台局”、“灵台丞”。官名。北齐太史署令所属,掌天文观候。
官署名。晋朝司徒府僚属增设左西曹后,改原西曹为右西曹。南朝沿置。参见“西曹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唐古特官,清设于前藏,为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三人,其职掌为管理门户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 “(刘聪) 署其长子(石)兴为上党国世子,加翼军将军,为骠骑副贰。”
官名。清初特设巡察地方之官。康熙十九年(1680),以刑部尚书魏象枢任之,以巡察畿辅,按治豪猾。雍正六年(1728),命国子监侍读励宗万任之,巡察山西。皆为临时差遣,不专设,事毕则解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