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齐长秋寺所属有中黄门署,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所属有中黄门冗从仆射及博士四人。其所掌同中黄门,参见该条。
唐五坊之一,以雕坊奉御为主官。见“五坊”。
吏名。明清四种外吏 (承差、书吏、典吏、攒典) 之一。即司、道、府、厅、州、县之书吏。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,江苏最少,四川最多;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,江苏最少,四川最多。府
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统翊府及其卫士。详见“翊卫”。
见“巡捕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政务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督办政务处设。次年併入内阁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研究奉旨交议事件,请旨裁夺。置政务大臣,无定额,由军机大臣、大学士兼充。参预政务大臣,各部尚书兼
即“督捕清吏司”。
参见“太子三校”。
“长流参军”代称,意即长流曹长官。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
见“制置茶盐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