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税厅总筹备处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十日公布的《国税厅筹备处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总筹备处主要监督各省国税事务,并兼管顺天府属的国税事务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均由财政总长呈请派充;主任筹议员一人,筹议员三至六人;内部分置四股办事。各省置国税厅筹备处,设处长、坐办各一人,处内分设一至三科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五月二十三日公布《省官制》,将各省财政司与国税厅筹备处合并改设财政厅,由财政部直辖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十日公布的《国税厅筹备处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总筹备处主要监督各省国税事务,并兼管顺天府属的国税事务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均由财政总长呈请派充;主任筹议员一人,筹议员三至六人;内部分置四股办事。各省置国税厅筹备处,设处长、坐办各一人,处内分设一至三科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五月二十三日公布《省官制》,将各省财政司与国税厅筹备处合并改设财政厅,由财政部直辖。
官名。清朝末年设清理财政处,各省清理财政正监理官二十人、副监理官二十四人。正监理官给三四品卿衔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清理财政处》。官名。为北洋政府财政部派驻中国银行的监察人员。见“中国银行”。
见“算学”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右监门率副贰,员二人,正五品上。唐朝复置,为太子右监门率府次官,员二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崇掖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 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又改右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寝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,唐改正八品,为司灯之佐,协掌灯油火烛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金都设此官。正八
官名。见“公府营军曹”。
令长丞尉指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四官。县满万户,即万户以上的县,置令,不够万户的县置长;县令、县长皆掌治其县。丞为令、长之副,佐令或长治其县。尉掌治安,主捕盗贼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出补令、长、丞
清代工部内部机构。掌收支工部官员的饭食银两,设司员,由工部堂官在满、汉司员中委派,无固定员额。
州分职吏名。晋代置于诸州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北齐司州亦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四十一道按察分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南部尚书属官。《公孙猗墓志》: “父臻,南部尚书都郎,车骑府长史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 二五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