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子监典簿厅
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。明制设典簿一人为主官,从八品,典文移金钱出纳支受。清制设满、汉典簿各一人,经承二人,掌章奏、文移,并掌管国子监印。
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。明制设典簿一人为主官,从八品,典文移金钱出纳支受。清制设满、汉典簿各一人,经承二人,掌章奏、文移,并掌管国子监印。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,置内外城巡警总厅,厅丞各一人,初秩正四品,光绪三十三年升为从三品;掌徼循坊境,并掌跸路警卫。其属有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,各置佥事,各置五品、六品、七品、八品、九品警官若干人。见
官名。即辟雍学正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员五人,负责执行学规。宣和三年(1121)罢。
以龙名官。详见“龙官”条。
官名。为中都官狱的长官。西汉武帝后置中都官狱二十六所,大所置令,小所置长,各掌本所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(196),曹操兴办屯田,各郡国有屯田者置,掌屯田事务,管理所部吏民,属大司农。郡国太守、内史不得干预其事务。可派遣上计吏,并通贡举,同于郡、国。秩二千石。部内亦常设军兵。属官
令长丞尉指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四官。县满万户,即万户以上的县,置令,不够万户的县置长;县令、县长皆掌治其县。丞为令、长之副,佐令或长治其县。尉掌治安,主捕盗贼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出补令、长、丞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仆官之长。《仪礼·大,射》:“仆人正徒相大师”。郑玄注:“仆人正,仆人之长。
官名。宋朝军器所属官。参见“军器所”。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职官。每司设一人,位宣慰使之下。协宣慰使掌司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四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
初为对大臣的优待名义。西汉末始置,以赐列侯中有特殊地位者。东汉因之。加此者朝会时班次可进至三公下 (一说车骑将军下) ,得自辟僚局,车服吏卒等待遇仍从本官。退免大臣加此者仍得参与大政。三国两晋南北朝成